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发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07年09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07-4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发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银发[2006]32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同意公司发行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6亿元,有效期至2007年9月底。公司于2006年10月13日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人民币5.6亿元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该短期融资券已于2007年7月13日到期。为改善公司资债结构,节约财务费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公司续发短期融资券。
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期限:364天,自2007年9月28日起至2008年9月26日止,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通过薄记建档,以利率招标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在中国债券网(http://www.chinabond.com.cn)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