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二○○七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刊载了《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22日上午9时在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共2人,代表股权85256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徐品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6人参加了会议,董事会秘书担任会议记录。到会股东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以2票同意,占持有股份85256251股,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1、徐军的《辞职书》,同意徐军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职务;
2、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及推选副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提案》,选举蓝建秋先生为公司董事;
(蓝建秋先生简历附后)
3、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杨抚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人声明”及杨抚生女士“候选人声明”见本公司临2007-020号公告。)
(杨抚生女士简历附后)
4、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及推选监事的提案》;同意监事颜惠敏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选举李金伟先生为公司监事;
(李金伟先生简历附后)
监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了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工会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晓君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的情况;
(见公司临2007-023号公告)
(吴晓君先生简历附后)
5、《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6、《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7、《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8、《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9、《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杨芸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2日
附:
1、蓝建秋先生简历:
蓝建秋,男,汉族,45岁,大学本科,国际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商务师,曾经就职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现任北京大亚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杨抚生女士简历:
杨抚生,女,52岁,上海财经大学财政专业,学士,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财税教学,曾任教研室主任,财政系主任,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江苏省会计教学研究会会长;现任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兼任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教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财税组成员、全国财政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
3、李金伟先生简历:
李金伟,男,汉族,33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警卫局、北京大亚伟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吴晓君先生简历:
吴晓君: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学历:大专;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崇文区支行;现任北京国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事业部经理,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职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7-028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二○○七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9月16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2007年第6次会议的通知,会议采用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方式为主会场。若董事不能参加现场会议,要求董事指定相应的传真号码并及时进行传真表决,并于2007年9月23日下午5时前传至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5楼公司总部。公司指定0871-3186316为本次会议电话,指定0871-3186312为会议传真。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第6次会议,于2007年9月22日下午2时,在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方式为主会场;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位,分别为:现场出席徐品云、蓝建秋、颜中东、全新娜、彭良波5位董事;电话会议出席董事:高福兴、邓永清、薛镭、杨抚生4位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主持,监事会召集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
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及推选副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提案》,选举蓝建秋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的实际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调整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由徐品云、蓝建秋、薛镭、彭良波、高福兴、颜中东组成,薛镭为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
由彭良波、杨抚生、邓永清组成,彭良波为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3、薪酬、考核委员会
由薛镭、彭良波、杨抚生、全新娜组成,薛镭为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4、提名委员会
由杨抚生、薛镭、彭良波、徐品云、蓝建秋组成,杨抚生为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四、《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制度》;
(该制度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六、《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七、《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八、《授权书》,授权公司董事长徐品云同志代表本公司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土地规划局签署针对本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拥有的未能投资建设闲置至今的144372.2平方米(合216.558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回购协议书》,该协议书中涉及的土地回购价格应在每亩13万元以上(不含13万元/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回购协议书》签订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能生效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回购协议书》中应包含协议生效后付款时间、协议生效后执行完成时限、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经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在协议上签章鉴证、经保税科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等条款。
以上第8项授权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回购协议书》一旦签订,公司将召开200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4项内容及第8项授权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回购协议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