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示客户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三方协议的公告
2007年09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具体部署,我公司已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先后安排了工行、招行、建行和中行等原银证转账客户的批量转换及其他客户的批量预指定。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我公司提醒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上海证券账户卡、深圳证券账户卡以及资金账户卡等及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三方协议的签订手续,具体公告如下:
一、已成功批量转换的透明移行客户,需在2008年3月31日前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订手续,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我公司有权暂停其“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
二、已进行批量预指定的非透明移行客户,需逐一至开户营业部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并至存管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后方能进行资金存取。
三、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 请登陆我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查询或垂询我公司客服电话:0351-8686868,或向开户营业部查询。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