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2007年9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07年9月2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周建松先生、刘礼华先生、蒋纬球先生、董东先生、张卫明先生、周江益先生、刘印先生、赵连城先生、韩之俊先生、马宗况先生、陈良华先生共计7名董事和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签字同意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分别向工商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向农业银行江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贷款最高额800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为江阴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阴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与比利时N.V. BEKAERT S.A 合资设立,其中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N.V. BEKAERT S.A持有30%股权。 因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之间一笔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07年10月22日到期,为保障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申请续贷总额为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该总额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江阴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2006年经审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55.52万元,实现净利润692.52万元,总资产13021.38万元,总负债为7305.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1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为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台湾彰沅实业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因该公司与深圳农业银行光明支行之间的总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将于2007年10月17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行申请续贷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滨海支行之间的总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将于2007年9月27日到期,为满足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申请续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06年经审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836.16万元,实现净利润1096.16万元,总资产37964.65万元,总负债为 20167.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12%。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关于为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加拿大康耐克斯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因该公司与招商银行江阴支行之间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将于2007年10月30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敞口1500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2006年经审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208.44万元,实现净利润1047.28万元,总资24638.18万元,总负债为 15558.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15%。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6055万元,占本公司2006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7.51%,其中对外担保6525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29530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被担保对象中除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外,2006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均没有超过70%。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6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上述被担保对象将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本公司将在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后,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