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9月20、21、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跌幅偏离值累积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龙江先生及拟重组方湖北阳源科技有限公司函证,公司2007年8月17日披露的重大事项(临2007-041号),关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商议上述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间初步定为2007年9月下旬”的计划,由于具体工作进度问题,在2007年9月下旬不能再次召开董事会。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龙江尚未与拟重组方湖北阳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转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95%股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相关有权监管机构的核准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尚需取得相关有权监管机构豁免要约收购事项的同意。
同时公司结合现在的实际状况,积极同公司多家债权银行商谈债务重组协议,并在此事项可行的基础上,筹划《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可能就公司资产进行处置或并购、置换等筹划、洽谈及实施,并按《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上述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在未来三个月内(至2007年12月24日止),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