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15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独立董事。会议于2007 年9月25日在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逄奉建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互保金额22,000万元,有效期限二年。本次互保协议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提请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近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召开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7-035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7年十月十二日在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股东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十月十二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十月十二日10:00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详见2007年9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双方约定互相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点二亿元(22,000万元,含外币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数额),双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并偿还借款,如逾期及时通知对方,不给对方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一旦造成损失时,应在损失发生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额以货币资金补偿;如货币资金不足抵偿时,借款方应无条件地将自有财产(如房产、机器设备、车辆等)按双方议定价格抵偿给担保方。本协议有效期二年。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截止2007年10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参加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3、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1日8:0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计小勇、王增宝
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725214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凭会议出席证出入会场;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