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上午9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07年9月14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八人,王捷独立董事委托黄速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募集股份的议案》(详见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本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54号),根据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为支持本公司做大做强,由本公司进行认购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募集股份工作。
会议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27,000万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股份,并将该项议案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三名关联董事杨海贤董事长、陈敏生董事、曹宏董事回避表决,其余六名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此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1、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加纳燃机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详见董事会对外投资公告)
鉴于本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54号),根据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为支持本公司做大做强,由本公司进行投资加纳燃机电厂项目一期工程工作。
会议同意公司投资加纳燃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机组;同意公司在加纳成立项目公司投资该项目,其中公司占60%股权,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占40%股权,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同意支付有关的项目咨询费用,总额不超过200万美元;同意公司与中非投资公司签订长期项目代理合同,代理费用不超过到账电费收入的4.5%;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亿元企业债券债务的议案》(详见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时一并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07年能源集团5亿元公司债券”债务,并继承该期债券发行人的职责和义务,并将该议案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三名关联董事杨海贤董事长、陈敏生董事、曹宏董事回避表决,其余六名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此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1、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债务的议案》(详见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时一并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至交割日(2007年9月1日)期间新增11.12437亿元债务,并将该议案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
由于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三名关联董事杨海贤董事长、陈敏生董事、曹宏董事回避表决,其余六名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此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1、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决定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1日上午9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楼会议室召开。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28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与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合作意向书》,共同促进在非洲加纳共和国进行燃气联合循环发电的投资和运营。本公司计划在加纳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加纳燃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机组该项目,其中公司占60%股权,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占40%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07年9月24日提交本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投资事项将提交公司2007年10月11日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此事项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需上报国家商务部及地方部委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5月2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非基金一期10亿美元,由国家开发银行出资承办。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主要对到非洲开展经贸活动的中国企业及中国企业在非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投资,并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财务顾问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概括
项目总规模56万千瓦燃气机组,一期装机20万千瓦,计划将月亮湾电厂的 “二拖一”6B燃气轮机和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另一套6B机组,用于加纳燃机电厂一期工程。
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加纳燃气联合循环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电规发电[2007]260号文),按2006年价格水平,本期工程静态投资9.666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总金额10271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占60%股权,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占40%股权。
2、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1)加纳电网地处西非电网,西面通过225kv输电线路同科特迪瓦相接,北面通过低压配电系统向布基纳法索供电,东面通过161kv输电线路同多哥和贝宁相连。
(2)加纳位于非洲西部、几内亚湾北岸,国土面积约23.8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2200万,属英联邦国家。今年来,经济以4.4%-6.3%的速度增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加纳电力供应紧张,拉闸限电现象经常发生,2004年加纳国内的电力消耗为60.04亿千万时,据加纳能源部和国家电网公司介绍,目前缺电负荷约为50万千万。特别是,加纳电厂以水电为主,少量的火电机组主要是用来调峰,近年承担了加纳大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的阿克松博水电站水库蓄水水位下降,导致加纳国内电力供应更加紧张。经加纳电力有关机构预测:在未来的十年中,加纳电力需求每年的增长率为6%,到2010年,国内的电力需求为93亿千万时,同时,还不包括巨大的电力出口市场和电解铝厂的恢复生产。
(3)该项目的建设不仅可满足加纳电网负荷增长的需要,还可满足电网调峰的要求,同时,又可充分利用从尼日利亚输送过来的天然气,解决电厂燃料问题。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1)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努力增强项目开拓能力,积极开发新项目,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抓住电力市场快速成长的历史机遇,科学发展做大能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目前国际油价高企,公司油电机组具有一定比重,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因此,公司要积极研究燃油机组的出路,适当降低燃油机组的比重以优化电源结构。
(3)在国家政策方面,国家刚举办规模宏大的中非峰会,国家鼓励中非合作,中国和加纳又有着传统友谊,有较好的政治保障;同时,深圳市政府鼓励深圳企业“走出去”,寻找新的发展道路。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国际局势风险
由于加纳位于非洲西部,存在国际局势不稳带来的风险。
(2)竞争风险
具有公司投资该项目后,加纳境内装机容量的日益增加带来的竞争风险。
(3)管理风险
由于该项目是公司第一个海外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异地管理风险。
(4)审批风险
该项目的投资尚未得到公司股东大会及国家商务部等权利部门的批准,存在不获批准的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该项目将6B机组拆除、恢复到设计性能,到加纳建厂,在政策、技术方面不存在障碍,项目投产后将提高生产能力,对公司今后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但由于该项目一期装机容量较小,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由于本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54号),根据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为支持本公司做大做强,由本公司进行投资加纳燃机电厂项目一期工程工作。鉴于本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合作意向书》及投资协议,因此该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股权比例等按将来公司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及投资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29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控股股东深圳市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亿元企业
债券债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1. 本公司或公司:指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能源集团: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本次关联交易:指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时一并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07年能源集团5亿元公司债券”债务,并继承该期债券发行人的职责和义务的交易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
(一)本次关联交易各方情况
1、 本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
注册资本: 120249.533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
股票简称: 深能源A
股票代码: 000027
经营范围: 主要以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投资、开发、生产和购销为主;并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生产相关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仓储等业务;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房地产、租赁等产业;投资和经营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科技产业;经营和进出口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
本公司系1992年5月2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深改复[1992]13号文批准,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经1993年1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355号文和1993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3]第1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2.41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7.03亿元,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8亿元。
2、能源集团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
注册资本:95,555.5556万元
成立时间:1997年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经营能源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器材、铝材、木材、水泥和其它原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147文办理);经营为能源工程配套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它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和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及设备的运输业务(公路、沿海、远洋)。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能源集团总资产247.98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01.84亿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55亿元,净利润12.42亿元。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能源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2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时一并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07年能源集团5亿元公司债券”债务,并继承该期债券发行人的职责和义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07年9月5日能源集团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07年公司债券的批复》(发改财金[2007]2219号文),同意能源集团发行“2007年能源集团公司债券”5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深圳东部LNG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同意本期债券期限10年,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单利按年计息。
2007年9月14日本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54号),本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能源集团资产,能源集团将在全部资产收购完成后注销,从而实现能源集团的整体上市。
根据本公司与能源集团签署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的协议》,“对于能源集团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所要或正在进行投资或收购的电力相关产业资产项目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权力义务事项,也将包含于本协议项下交易的资产范围之内”以及“标的资产所包含的所有已知债权债务一并由本公司承接”;根据上述原则,由于本次能源集团以东部电厂项目作为发行债券的申报项目,而东部电厂作为本次资产收购的标的资产,因此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完成时一并承接能源集团发行“2007年能源集团5亿元公司债券”债务,并继承该期债券发行人的职责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事宜,由于该次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全部用于深圳东部LNG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且深圳东部LNG电厂在本公司本次收购资产范围内,因此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时一并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07年能源集团5亿元公司债券”债务,并继承该期债券发行人的职责和义务的行为属于《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的协议》内容,该项债务的承接将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关联交易签署协议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债务承接协议或合同,待公司2007年10月11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能源集团及相关债权人签署相关债务承接协议或合同。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雷达先生、王捷先生于2007年9月14日审阅了此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雷达先生、王捷先生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认为:
(1)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30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至
交割日期间新增债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1. 本公司或公司:指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能源集团: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评估基准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评估基准日,即2006年8月31日
4. 交割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交割日,即2007年9月1日
5.本次关联交易:指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时一并承接能源集团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11.12437亿元债务的交易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
(一)本次关联交易各方情况
1、 本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
注册资本: 120249.533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
股票简称: 深能源A
股票代码: 000027
经营范围: 主要以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投资、开发、生产和购销为主;并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生产相关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仓储等业务;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房地产、租赁等产业;投资和经营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科技产业;经营和进出口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
本公司系1992年5月2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深改复[1992]13号文批准,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经1993年1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355号文和1993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3]第1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2.41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7.03亿元,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8亿元。
2、能源集团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
注册资本:95,555.5556万元
成立时间:1997年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经营能源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器材、铝材、木材、水泥和其它原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147文办理);经营为能源工程配套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它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和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及设备的运输业务(公路、沿海、远洋)。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能源集团总资产247.98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01.84亿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55亿元,净利润12.42亿元。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能源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2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时一并承接能源集团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11.12437亿元债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200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与能源集团签署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的协议》,2007年9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54号),本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能源集团资产,能源集团将在全部资产收购完成后注销,从而实现能源集团的整体上市,资产交割日定于2007年9月1日。
根据本公司与能源集团签署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的协议》,“对于能源集团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所要或正在进行投资或收购的电力相关产业资产项目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权力义务事项,也将包含于本协议项下交易的资产范围之内”以及“标的资产所包含的所有已知债权债务一并由本公司承接”;根据上述原则,由于公司本次承接的能源集团11.12437亿元债务是由公司本次收购资产范围内的资产引起的,因此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完成时一并承接能源集团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11.12437亿元债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事宜,由于公司本次承接的能源集团11.12437亿元债务是由公司本次收购资产范围内的资产引起的,因此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完成时一并承接能源集团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11.12437亿元债务的行为属于《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的协议》内容,该项债务的承接将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关联交易签署协议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债务承接协议或合同,待公司2007年10月11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能源集团及相关债权人签署相关债务承接协议或合同。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雷达先生、王捷先生于2007年9月14日审阅了此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雷达先生、王捷先生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认为:
(1)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31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非公开募集股份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1. 本公司或公司:指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能源集团: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长城证券:指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本次关联交易:指本公司认购长城证券本次非公开募集股份的交易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
(一)本次关联交易各方情况
1、 本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
注册资本: 120249.533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
股票简称: 深能源A
股票代码: 000027
经营范围: 主要以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投资、开发、生产和购销为主;并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生产相关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仓储等业务;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房地产、租赁等产业;投资和经营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科技产业;经营和进出口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
本公司系1992年5月2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深改复[1992]13号文批准,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经1993年1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355号文和1993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3]第1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2.41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7.03亿元,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8亿元。
2、长城证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注册资本:156,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宁金彪
成立时间:1996年5月2日
经营范围:发行和代理各种有价证券,自营和代理买卖各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代保管、鉴证和过户,代理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等权益分派业务,证券抵押融资业务,基金和资产管理业务,期货经纪和金融期货自营业务,外币证券业务。
长城证券前三名股东结构如下:
长城证券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募集前后长城证券股本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系长城证券控股股东,持有其66.31%股份。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22%股权。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认购长城证券本次非公开募集股份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长城证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不超过(含)5亿股,发行价格区间4.5-6.5元/股,公司将以不超过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27,000万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股份。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54号),本公司在发行期间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根据能源集团整体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为支持本公司做大做强,由本公司进行认购本次非公开募集长城证券股份工作,并向中国证监会作了专题汇报。根据能源集团与长城证券的沟通结果,公司将以不超过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27,000万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股份。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融保险均为与电力发展相关联的产业,结合资本运营和电力项目融资,有选择地稳步投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产业,与金融机构建立战略联盟,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为公司做强做大提供新的动力。该项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雷达先生、王捷先生于2007年9月14日审阅了此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雷达先生、王捷先生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认为:
(1)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将提交2007年10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交易事项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以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签署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32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
议案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认购长城证券非公开募集股份的议案
(2)关于投资加纳燃机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3)关于承接能源集团5亿元企业债券债务的议案
(4)关于承接能源集团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债务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提案(1)至(4)内容详见2007年9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等公告。提案(5)详见2007年7月3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1)、(3)、(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025351;传真:0755-83025325;
联系人:张 涛、黄国维。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注明对会议各议题行使(赞成/弃权/反对)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