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7 年9月25 日,新浪网财经专栏转载了“21世纪经济报道”题为《14亿吨煤矿的诱惑:远兴能源密会保利意在挖煤》一文,署名记者张桔。
1、报道称“保利集团正在和远兴能源方面商谈合作挖煤一事”;
2、报道称“即将划归名下的一个14亿吨大煤矿引来各方面的关注”,“政府曾许诺给博源投资一个14亿吨煤矿,但远兴能源只有该煤矿的探矿权,而没有采矿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家股东欲向保利转让所持该公司部分股权;
3、报道称“公司定向增发预审已经过会,增发一事即将尘埃落定”;
4、报道称“公司可得到0.32元/立方米-0.48元/立方米优惠气价”;
5、报道称“未来公司将进入煤基甲醇生产领域”;
二、澄清说明
经函询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事项(1)不属实, 公司定向增发方案公告后,保利集团旗下能源公司曾于2007年8月7日至9日派相关人员到公司进行调研,意在参与公司定向增发事宜,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接待,双方有合作愿望,除此以外,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与保利集团及其子公司没有合作挖煤、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意向、计划或安排,未来三个月内也不筹划该等事项。
传闻事项(2)不属实,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5%的股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所有在自治区投资的企业都可以得到与之匹配的优惠资源。当地政府有意给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规划相应的煤资源,到目前为止,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并未收到政府正式文件,有关煤田面积和储量尚未确定。(具体情况详见2006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未获得该篇报道所提及的14亿吨煤田的探矿权。公司股东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也并未得到政府14亿吨煤矿的许诺。
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47%,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8%,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该公司仅拥有2.8亿吨煤田的探矿权,目前正在办理采矿权证,公司已进行过公告(具体情况详见2006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公司24%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经函询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公司股东,该公司股东并没有向保利集团转让其所持该公司股权的意向,也未有合作挖煤、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意向、计划或安排,未来三个月内也不筹划该等事项发生。
传闻事项(3)不属实,2007年8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定向增发申请文件,9月18日参加了见面会。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达了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目前公司正就反馈意见做出说明。
传闻事项(4)不属实,就天然气价格问题公司曾在以往公告中进行过说明(具体情况详见2006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经函询公司相关人员,目前公司所使用天然气价格在0.9元/立方米左右,文中所说“公司可得到0.32元/立方米-0.48元/立方米优惠气价”是虚假报道,没有任何依据。
传闻事项(5)不属实,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均以天然气制甲醇,目前公司并没有开发煤基甲醇项目。公司未来是否进入煤基甲醇领域,视发展情况而定,目前无法确定。
三、必要提示
1、公司总经理贺占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苗慧女士未接受过该媒体的采访,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