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306251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7月24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9月2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9月2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注:2006年6月6日,祥龙电业非流通股东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向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祥龙电业29,637,796股法人股。2006年9月12日,该股权转让已办理完过户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祥龙电业29,637,796股法人股,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8.5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祥龙电业2,000,000股法人股,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0.57%。
祥龙电业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29,637,796股法人股股份涉及的对价执行义务,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没有代为履行29,637,796股法人股股份涉及的对价执行义务。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2007年9月5日,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7]921号《关于武汉祥龙电业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文的要求。为便于集中管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决定将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祥龙电业股权向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集中,即将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祥龙电业股权58599428股划转至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后,葛化集团持有祥龙电业股权将由现在的27082863股增加至85682291(占公司总股本22.85%),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工业投仍将持有祥龙电业15600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成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2007年9月24日,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除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7]921号《关于武汉祥龙电业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将所持祥龙电业股权58,599,428股划转至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外,祥龙电业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作出的承诺,并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祥龙电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306251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9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因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祥龙电业股权58,599,428股划转至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祥龙电业股权比例由19.79%降为4.16%,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由划转前的18,748,860股减少至15,600,706股,不超过祥龙电业股本总数的5%;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仍为18,748,860股,在上述股权划转前后未发生变化,不超过祥龙电业股本总数的5%。除此之外其它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3062514上市为祥龙电业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