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将建“黑名单”惩失信行为
2007年09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如果保险公司不诚信,将被纳入“黑名单”。日前,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中央国家机关“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交流会上表示,要定期对保险公司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加处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从业人员。
吴定富说,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重视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等突出问题。今年上半年,共派出775个检查组,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共809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对351 家机构和205人给予了行政处罚。目前,保险监管部门正积极为保险行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