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知识产权工作将纳入考核
2007年09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雁争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27日指出,国资委今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奖励办法,并严格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黄淑和是在深圳出席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时做出以上表态的。
黄淑和在讲话中指出,近几年来,央企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得到加强,国资委和央企的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已经起步。但是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会议指出,央企知识产权工作要着力抓好五个重点:(一)全面启动中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工作,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放在首位;(二)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的力度,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更多的重大创新成果;(三)加快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应用步伐;(四)加快打造中央企业知名品牌;(五)进一步强化中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