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10月17日 上午8:3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会议人员:2007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上述文件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5日8:30—11:30,14:00—16: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要求举行。
2、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505号
3、邮编:130011
4、联系电话:0431-87629115
5、传真:0431-87629115
6、联系人:刘志勇
7、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出席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