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7年9月26日,某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解析百元B股伊泰》的文章,对公司的融资方式和股本扩张思路、公司铁路建设、煤制油项目等进行了采访报道。但因是简短的电话采访,理解有偏差,在发稿前也未经公司审核,使文章中的部分内容表述不够准确,数据有误。
二、澄清声明
文章中“公司不打算发A股或定向增发”的说法不准确。监管部门目前对纯B股公司的融资没有明确的政策,在此情况下,公司无法从证券市场再融资,只能靠银行贷款及自我积累来解决发展资金。
“公司现有总资产近50亿元,下属13家子公司”表述数据有误。公司截止2007年6月30日,总资产为64.66亿元,下属的主要控股子公司有3家。
“公司整合后,现有计改煤矿共7座,煤炭年生产加工能力500万吨,年运输能力达800万吨。” “生产的1亿990吨煤矿,能够运出去的仅有680多吨。”表述数据有误。公司技改煤矿共有6座,煤炭年生产加工能力2006年全年总计为991万吨,年运输能力达688万吨。
“伊泰占有中科合成油技术公司的45%股份”表述不太准确。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占有中科合成油技术公司的45%股份。本公司未参股该公司。
“公司煤制油工程将于2008年年初投产,每年能产出1000吨油。到2015年,公司拟吸引投资伙伴,做到年产500万吨的规模。”表述不准确且数据有误。公司控股的伊泰煤制油公司正式投产日期为2008年8月,一期工程为年产16万吨的油制品,对该公司未来的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还在规划之中。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2、公司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