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9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07-01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07年9月12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进巅先生委托董事兼总裁李海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4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56,94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银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9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6,944,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的召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