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2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书面表决方式,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谢顺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温显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与推荐,同意聘任谢顺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吴革、何渭滨、高峰、李国平发表如下意见:根据公司所提供的谢顺兴先生的简历,以及对谢顺兴先生工作能力的了解,我们认为谢顺兴先生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及个人品质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的一切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谢顺兴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附:谢顺兴先生简历
谢顺兴先生, 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会计师。历任鑫新股份人力资源中心主任、博能集团副总裁、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7]第 28 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西证监局[2007]第9 号《关于江西辖区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公司于2007年4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由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任组长、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并按时间点划分了具体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主要工作
1、2007年4月至6月为公司自查阶段。
(1)4月6日,收到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文件,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及时传达。此外,公司还以各种方式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2)4月12日,公司制定并向江西证监局上报了《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方案的报告》。
(3)4月至6月,公司认真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 100 项内容和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工作,于 6 月初拟写完成了《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提交江西证监局审核,根据初步反馈意见修改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经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6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正文及全文,并在公告中公布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电话和公司网络平台。
2、2007年6月至9月为公司整改阶段。
(1)6月23日至8月31日的公众评议阶段,公司设置了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电话和公司网络平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价和整改意见。
(2)8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布了江西证监局公众评价信箱。
公司根据治理专项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法规,重新制订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工作细则》等制度。
二、公司治理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报告
在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对三会材料、三会运作程序进行了清理和核对,完善和健全了档案管理、三会运作程序。从总体情况来看,公司目前治理结构基本健全,相关制度较为完善,规范运作情况良好,具有较为完整的独立性和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执行到位,公司治理状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但是,还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公众评议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向社会公众设置并公告了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电话和公司网络平台,并公布了江西证监局的公众评议专用信箱,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价和整改意见。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本次专项活动未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有助于本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在本次的治理专项活动中我们发现了公司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制订了责任明确的整改措施,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从基础开始着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在监管部门及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帮助下,力争取得实效,使公司的治理结构逐步转型到高效、规范、科学的治理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