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25日在农村小额保险业务交流会上表示,保监会已把小额保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一如既往地推进保险服务低收入人群;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协调国务院相关部门完善外部环境,出台监管政策,促进小额保险在产品、渠道、经营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推动多种模式的小额保险试点,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以推动小额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陈文辉说,我国一直对保险如何服务低收入人群的问题非常重视。近年来,我国“三农保险”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保险业积极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人群医疗救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以及农民工保险等都是对小额保险的有益探索。发展小额保险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上半年,共有7家保险公司参与了11个省区124个县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16.7亿元,覆盖农村人口2921万人,参合率94.6%,共补偿150.5万人次农民7.5亿元医疗费用。4家寿险公司在全国7个省区的36个县区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参保人数6万人,保费收入3.2亿元。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18个省区的605个县区开展计划生育保险业务,参保人数173万人,保费收入7278万元。8家寿险公司在全国9个省区的42个县区开展低保人群救助业务,覆盖214万人,保费收入5768万元。
陈文辉认为,目前我国发展小额保险的时机已经成熟。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都很重视。中央关于“三农”的四个“一号文件”,以及新农村建设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等一系列政策为小额保险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保监会已专门成立小额保险课题组研究我国小额保险的发展思路,保险公司也有积极性;二是保险业已经开发了一些深受农民欢迎的小额保险产品;三是保险业探索了小额保险的各种经营模式,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据了解,目前中国保险业对于发展小额保险进行了有益探索,认识也在不断提高。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分别提出了“两乡战略”、“二元市场战略”,太平洋人寿以及一些新成立的公司都开始关注农村保险市场。仅前三大寿险公司在县及县以下的乡、镇、村的机构总数就达4380个,农村网点(含保险站、所)16087个,销售人力近60万人,基本建立起遍及全国农村的保险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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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保险是一种依据保险经营原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险保障的机制。小额保险的保险金额较小,保费较低,保险期限较短,产品形态一般是风险保障型,投保和理赔手续比较简便,基本属于微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