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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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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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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监局严打非法证券活动
    2007年09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璐 徐锐

      

      在昨日举行的上海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情况通报会上,上海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披露,近1年多来,涉及信访举报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近200家,受理的信访投诉举报接近400件,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上海证监局稽查二处处长李频指出,随着证券市场的持续走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和非法委托理财业务开始蔓延。当前“打非”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违法活动仍然猖獗,且形式手段多样,由于从事非法证券咨询活动门槛低,获利快,相关案件最近又呈高发势头。

      据了解,2006年11月,上海成立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联席会议办公室,目前成员单位有16家,包括市委、政法委、市金融办、上海证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运转至今,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确,协作有力,运转顺畅的“打非”长效机制,在“打非”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李频表示,在打击非法代理买卖原始股及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方面,截至8月底,上海证监局陆续开展了300多次暗访及对20家异地非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实地调查,调取了大量证据资料,向公安机关移送8家非法股权中介机构,涉及分支机构100余家,涉案金额达到数亿元。同时,依法取缔18家非法中介机构,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并为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函11份,推动了相关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上海绝大部分非法股权中介机构已经被依法取缔或被查处后自行关闭,新设非法股权中介机构现象基本上趋于消失。

      同时,在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市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支持下,目前对股来鑫、弘信投资等60余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实施了查处工作,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近400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11家,独立取缔的有50余家。

      据介绍,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情况主要有三种形式:无证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变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非法从事委托理财业务。

      李频强调,在下阶段,首要做好投资者的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辨别非法证券活动的能力,纠正投资者错误的观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证券监管部门有责任向投资者公布辖区内合法机构名单,以及被投资者举报且无有关资格的机构名单,让投资者远离非法证券机构。此外,监管部门也将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揭露非法证券活动所造成的严重危害。上海证监局还将依托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联席会议通过源头控制、分类查处、司法介入、政府协调、信访接待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非法证券活动必将受到严厉的打击。

      非法证券活动六大特征

      据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联席会议有关人士介绍,当前机构和个人所从事的非法证券活动花样繁多,但总结起来有六大显著的特征。

      第一是利用合法的外衣,有较强的欺骗性。这些机构一般用“投资咨询公司”或者“投资管理公司”之类的名称,经营范围一般也都包括了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由于经过了合法的工商登记注册程序,虽然有一般的投资咨询资格,但是没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很容易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第二是以虚拟租楼的方式包装形象,进一步增强了欺骗性。一些高档的写字楼推出了所谓的虚拟租楼业务,客观上为非法机构提供了便利。这些非法机构利用这样的业务,给投资者造成公司实力雄厚的错觉。

      第三是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业务,以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招揽客户。基本模式普遍采用聘用大量的电话推销人员,通过随机拨打电话,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推介业务,从中发展客户。不仅如此,还通过成本低廉的互联网方式,发布诱惑性极强的宣传,使辨别能力较差的群众上当。

      第四是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投资者投诉举报多。调查显示,这些机构大量雇佣不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展开证券业务,甚至董事长或总经理都不具备基本证券知识,极易引发纠纷。

      第五是进入门槛低,业务模式容易复制,蔓延较快。加上工商登记注册门槛较低,许多非法机构骨干成员熟悉业务之后,受利益驱使,自立门户,造成非法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

      第六是实际控制人隐藏较深,资产、证据转移快。很多实际控制人以他人名义出资,在幕后控制公司的经营。此外,大多数非法机构注册资本较低,或出资不实,容易出现人去楼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