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9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7-2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07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07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伍仟壹佰万元整(RMB51,000,000.00)贷款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决定由本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东亚中国上海分行”或“贷款人”)签署《人民币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向东亚中国上海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壹佰万元整(RMB51,000,000.00)的贷款额度(以下简称“本次贷款”)。
2、本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按照《贷款合同》所设定的条款和条件,在东亚中国上海分行开立人民币监管帐户,并保证在贷款期限内,在该账户内保留每日不低于《贷款合同》项下季还本付息金额的存款余额,现时利率水平下为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肆仟捌佰壹拾叁元整(RMB1,914,813.00)。
3、本董事会经讨论决定,同意与东亚中国上海分行签订《贷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法律文件。
4、上述《贷款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一经签署,本公司将无条件的予以遵守并履行。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