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01 侨城HQC1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在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已披露了新会计准则对2007年上半年的影响情况,但未在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就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2007年上半年的具体影响情况披露如下:
一、具体影响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影响金额说明如下:
1、股份支付: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发行的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要计入股份支付费用,本报告期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78.75万元,但对公司净资产没有影响。
2、开办费摊销: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投资的处于筹建期的东部华侨城、上海华侨城、成都华侨城的开办费用须在本报告期一次性摊销,本报告期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871.38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71.38万元,减少总资产14,117.57万元。
3、合并范围变化: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世界之窗和锦绣中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本报告期减少公司总资产11,045.63万元,但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没有影响。
三、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7—027
031001 侨城HQC1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获准授予情况
(一)2006年6月1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布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站查阅),2006年6月23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全体激励对象不存在违反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情况,均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决议》,决定授予激励对象相应股票。具体请参见公司2007-021号公告。
(二)德豪国际·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9月21日为公司出具了深华验字【2007】9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07年9月2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审验。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1,205,242.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111,205,242.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1,205,242.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161,205,242.00元。
(三)公司已于2007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
二、授予对象
本次授予对象为公司及其参控股下属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共130人。
三、授予后的股份性质及后续安排
本次授予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授予日为2007年9月28日,上市日期为2007年10月9日。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为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在禁售期内,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
禁售期满后的4年为限制性股票限售期,限售期内任一年度,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当年可以申请对其通过本计划所获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解锁而进行转让。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具体请参见公司历次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同意修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整体期限,由原计划的6年延长至8年,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也可能由4年延长至6年,激励对象每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也可能发生调整。本事项需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截至2007年9月28日 单位:股
五、本次授予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截止2006年末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为0.523元/股,授予摊薄后每股收益为0.5元/股;200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为0.112元/股,授予摊薄后每股收益为0.108元/股。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及管理情况
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上海华侨城主题旅游综合项目的建设。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深圳平安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 侨城HQC1 公告编号:2007—028
031001 华侨城A
“侨城HQC1”认购权证到期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侨城HQC1”认购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 基本风险提示
1 、“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1月24日起,至2007年11月23日止。
2、“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7年11月16日(星期五),从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起终止交易。
3、“侨城HQC1” 认购权证的行权期为5天,即自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起,至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止。
4、“侨城HQC1” 认购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958元,投资者每持有1份“侨城HQC1” 认购权证,有权在2007年11月19日至23日期间以6.958元的价格购买1股“华侨城A”股票。
5、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华侨城A”的收盘价格为61.29元,“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行权价格为6.958元,因此“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内在价值为54.332元。
6、采用Black-Sholes公式,以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华侨城A”收盘价格61.29元、股价波动率47.56%(本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3.87%计算,“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理论价值为54.374元。
7、本公告前一交易日,“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收盘价格为51.450元,溢价率为-4.63%。
8、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行权日为5天,即2007年11月19日-23日。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侨城HQC1”认购权证将予以注销。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