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9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26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9.5%的股权)经营需要,同意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的期限为1年、金额为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期限为8年、金额为36,000万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07年6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56%。此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期限为3年、金额为1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07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94%。此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两项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59,400万元,占公司2007年6月30日母公司净资产的57.47%。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