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本次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5,5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8,5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9月26日在浙江杭州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华融租赁保字0715903100号),本公司为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融资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本公司第三届十次董事会决定,并经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大地村,法定代表人为罗强先生,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电力开发及电力设施的安装和维修,电力资源综合利用。截止2007年8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189.49万元,负债总额12,414.48万元,净资产5,775.0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1×30WM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现已全面投入生产运行并网发电,为增强该公司长期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融资5,000万元,为其本次融资租赁并按约偿付由此产生的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其他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将通过加强对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督促按期履约,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该笔担保办理后,本公司为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500万元,占净资产的18.0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4、本次融资保证合同。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