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民事裁定书,揭示了国药科技此前不为人知的担保事项,以及由此担保所引起的诉讼事项。
国药科技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接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获知,法院查封了国药科技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四号工业园的土地面积为48939.78平方米的土地。查封期间,除经法院同意,停止办理该土地的一切事宜。
公告表示,该民事诉讼裁定起因于国药科技为沈阳恒泰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的4000万元借款合同进行担保的事宜。目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该项担保作出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效力,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发布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国药科技于2007年9月28日前自动履行该民事判决书的内容,逾期不履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前述查封的相关资产。
国药科技承认,就前述担保事项及由此担保所引起的诉讼事项,公司均未履行对外披露义务,也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因经办处理该事项的人员已离开公司,并未能向公司提供相关前述担保合同及民事判决书,公司尚不了解前述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尽快取得上述文件,并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近期来,国药科技一直麻烦不断。今年7月13日,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等被上证所公开谴责,随后,中国证监会武汉稽查局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国药科技今年7月发布致歉公告称,公司违规运作的资金共计2.3亿元,主要有:未经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06年6月为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900万元担保; 2006年6月至12月间向海南兴源电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兴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了6790万元、3315.53万元,支付的款项并无真实业务发生;公司于2006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3924万元用于对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后,公司并未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取得相应的股权,而是通过协议将公司对该公司的54.5%权益全部转由非关联方北京新奥特集团持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