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非法转让股份案
主犯获刑15年
2007年10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陕西一家公司采用“转让股权”及虚假投资项目等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000余万元,致使800多人受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公司负责人贺先文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的判决。
陕西杨凌华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华西绿化公司)于1999年注册成立,贺先文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经营期间,贺先文筹备设立杨凌华西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西股份公司)。
贺先文在未取得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虚构与实际状况明显不相符的公司业绩及其前景,以转让华西股份公司股权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贺先文以华西股份公司和华西绿化公司的名义,诱使部分群众购买了华西股份公司股票。2004年4月,华西股份公司非法转让股权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后,该公司除向极少部分投资群众退股外,仍隐瞒公司已无还款能力的实际情况,与大多数投资群众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并许诺如公司股票3年内未上市,公司将对售出的股权进行回购。
此后,贺先文为继续获取资金,又以华西股份公司建设“乌鸡项目”的名义,采用夸大收益和股权担保等手段,继续诱使部分投资者对其公司进行投资。(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