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1、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上电股份”或“本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董事会已确定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并将提交各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7.32,即1股上电股份的股份换取7.32股上海电气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上海电气本次换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78元。即使上海电气(2727.HK)和上电股份(600627.SH)的股票价格发生波动,合并双方的董事会也不会协商调整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或向各自股东大会提交包含新的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的合并方案。
2、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与上海电气发行A 股同时进行,互为前提,上海电气所发行的A 股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其发行A 股行为和换股吸收合并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3、由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到股票市场可能存在的非理性波动,本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投资风险。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已于2007年8月30日召开。上海电气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双方董事会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预案》。该预案载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对价, 上海电气将向除上海电气以外的上电股份所有股东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换取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上电股份的股票, 于前述A股股票发行(“本次发行”)完毕后, 该等A股股票以及上海电气所有内资股将全部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上市”)。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与本次发行同时进行。
上海电气于2007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吸收合并有关的议案。上电股份业已于2007年9月22日就上海电气该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吸收合并事项进行了公告(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本公司收到上海电气通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电气就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向全体股东发出通函,拟于2007年11月16日召开上海电气股东特别大会审议与本次吸收合并有关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