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 600036 H股代码: 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7-03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公司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本公司3%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近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如下新的议案:
一、《关于审议与招商证券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招商银行与招商证券之间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且2007年度交易额按年计的上限计算的相关百分比超过2.5%,提议招商银行董事会将招商银行与招商证券之间的关连交易事项提请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修订持续关连交易现有上限》公告(于2007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
二、《关于就对外投资事项对董事会进行授权的议案》;
鉴于国内银行业多元化、综合化经营的发展趋势,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招商银行董事会决定投资金额不超过招商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含10%)的对外投资项目,对于超过前述限额的对外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请招商银行董事会提请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衣锡群先生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填补宋林独立董事辞职后的空缺,提名衣锡群先生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请招商银行董事会提请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衣锡群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9日
附件一:衣锡群先生简历
衣锡群,1947年8月出生,1975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1982年于清华大学完成经济管理工程学业,获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1987年,曾主持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1987年至1991年出任北京市西城区区长。自1991年起,先后担任北京市市长助理,同时兼任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及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在宏观及微观经济管理方面具有深厚学识和丰富经验。1999年获委任为北控集团子公司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04年12月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5月兼任SOHO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代表补充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注2):
地址及邮编:
身份证号码:
持有本公司股份:内资股: 股 H股: 股
现委任(注3):
身份证号码:
地址位于:
为本人/吾等的代理人。如前述被委任人未能出席,则委任大会主席为本人/吾等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吾等出席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在中国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任何续会,并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决议案表决。如无作出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投赞成票、弃权票或反对票(注4)。
日期:二零零七年 月 日 签署(注5):
附注:
1. 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股东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并删去不适用者,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2. 请以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3. 请填上受委托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未填上姓名,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受委托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股东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4. 注意:如您欲投票赞成,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您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您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您之代理有权自行酌情投票。除非您在表决代理委托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外,您之代理亦有权就正式提呈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 本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您或您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一家公司,则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6. 本股东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之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指定举行开始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9楼(内资股股东)或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H股股东)。
7. 如属股份为联名登记持有人,任何一位该等持有人均可亲自或由代表于本次股东年会上投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者无异;但如有一位以上之该等联名持有人亲自或由代表出席大会,则只有于股东名册上就该等股份排名首位之持有人,方有权以该等股份投票。
8. 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届时仍可亲自出席股东年会及投票。倘股东亲自出席大会,其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已撤回论。
(本代理委任表格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