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准大商所上棕榈油期货
2007年10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
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棕榈油期货合约,这是继锌、菜籽油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成功上市之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今年即将上市的第四个新品种,棕榈油期货同时也是国内上市交易的首个国外生产品种。
证监会表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发挥其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为国民经济服务的需求日益显现。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能够为大宗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的精神,中国证监会经过慎重研究,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棕榈油期货合约。
今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要求培育油脂、油料期货市场,要在已有大豆、豆油、菜籽油品种基础上,尽快挂牌上市棕榈油期货。
近年来,我国植物油消费总量保持快速增长,棕榈油在植物油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06年棕榈油消费量占植物油消费总量的22%,成为仅次于豆油的第二大植物油品种。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消费国,2006年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4%。作为重要的植物油消费品种,棕榈油季节性强、用途特殊、价格波动频繁、剧烈。
市场人士表示,我国开展棕榈油期货交易,一方面有利于形成我国权威的棕榈油定价机制,真实反映我国国内的供求关系;另一方面为广大棕榈油贸易、加工和消费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工具,增强市场竞争力;作为国内首个境外期货品种,棕榈油期货也为国内期货市场品种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