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通过上市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对比可以发现,自2006年半年报以来,上市公司整体保持了净利润、加权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高速增长。月前结束披露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07年半年报显示,按可比口径计算,上市公司整体净利润同比增长达69.87%,加权每股收益同比增长52.60%,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长37.30%。
2005年10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意见》明确赋予了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中的职责,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统筹研究解决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重大问题,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全面提高。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包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强诚信度和透明度等多方面内容。几年来,随着股改的胜利完成,两类股东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基础,大股东做强做大上市公司的动力有所增强,上市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加强股东约束、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条件也逐步具备。以股改为契机,证监会通过强势推进“清欠”工作,有效解决了多年困扰上市公司发展的大股东占款、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为上市公司谋求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一直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早在2005年,证监会就在全系统开展了“百家上市公司治理调研活动”,通过对152家样本公司的调研,发现上市公司独立性方面本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三会”制度基本健全但未有效发挥作用,高管人员选聘、约束及激励机制缺乏发挥长效的环境、条件,外部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等重要问题。今年,证监会又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分自查、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有中国特色的上证公司治理指数也将于年底前推出。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管人员监管方面,证监会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强化了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督促控股股东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出资人权利,防止侵害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也在制定过程中,违背行为准则的高管将被处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制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今年年初发布,以打击虚假披露为重点,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加大违规披露成本,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为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证监会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监管责任制,完善上市公司风险预警机制,以股价异动为重点,加强现场监管,及时排查风险,对上市公司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制止、早查处,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个别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快速有效的查处。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包括调整和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制度,鼓励上市公司进行以市场为主导的、有利于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创新,丰富市场化的支付手段,以助力上市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资产质量、做优做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为在并购重组、资产注入行为频现的市场环境下加大对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证监会前不久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发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并发布有关通知,再次强调规范信披及相关各方行为。
前不久,被形容为“上市公司监管基本法”的《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也在起草过程中,标志着上市公司监管的两个法规即将到位,将成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质量的有效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