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8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94,57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23280万股的40.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94,570,137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其所持有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山氨纶”)75%的出资和绍兴龙盛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盛氨纶”)83.682%的出资在履行必要的挂牌交易转让程序后依法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出让,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2亿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聘请了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龙山氨纶和龙盛氨纶两公司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最终确定挂牌交易价格。经评估,龙山氨纶截止2007年6月底净资产为123,413,998.49元,增值4.98%。龙盛氨纶截止2007年6月底净资产为 71,016,753.63元,增值5.63%。按实收资本的出资比例推算,本公司拥有龙山氨纶和龙盛氨纶的股东权益分别92,560,498.87元和59,428,239.77元,合计151,988,738.64元。根据国家关于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上述两股权以不低于该权益的价格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龙山氨纶和龙盛氨纶的资产评估报告经绍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上述两股权于8月13日起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底价为人民币1.52亿元,挂牌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截止9月7日,挂牌期满后有三家受让意愿人提交求购申请,分别为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时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和绍兴黄酒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国有产权挂牌交易的有关规定,如有两人以上提交求购申请的,按规定进行竞价出让。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通过的决议等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