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情况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大股东股权过户手续进展情况
2007年9月3日,本公司发布了《大股东股权过户手续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7-028)。近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鸿汇公司”)的函,称鸿汇公司已经办理完毕本公司91,823,130股的过户手续。
二、公司其他已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2007年9月22日,本公司发布了《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7-033),《公告》提到:(1)中国银行江门市分行(“江门中行”)因本公司授信抵押物不足,提请新大股东提供实质性的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为本公司在江门分行的原授信份额提供担保;(2)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开涤集团”)清算组及开平中晖复合纤维母粒有限公司(“中晖公司”)函告本公司,终止原与本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现将上述两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广东信达化纤有限公司(“信达化纤”)近日转发的《关于商请继续支持春晖股份的函》,信达化纤致函江门中行,希望江门中行继续支持春晖股份,并另行与江门中行商谈相关合作事宜。
2、近日,中晖公司、信达化纤联合致函本公司,告知本公司:鉴于聚合资产移交和产权过户手续已于2007年9月26日完成,因此信达化纤成为了聚合资产新的拥有者,中晖公司不再是聚合资产的所有人。
3、近日,信达化纤致函本公司,告知本公司:原属开涤集团的生产线附属土地、厂房、公用工程和相关配套设备已完成移交和过户手续,信达化纤已成为上述资产新的拥有者。
4、信达化纤同意按原中晖公司及开涤集团清算组的协议条件,继续租赁上述设备及附属土地、厂房、公用工程和相关配套设备给本公司使用,直至本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