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250号文件核准,核准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000万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丹、范翔辉。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
公司联系人: 张亚光 电话:0312-3208588
保荐人联系人:杨青松、王可 电话:021-38784818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名称:风帆股份 编号:临2007-02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
豁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及
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50号文件核准,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163号文件核准同意豁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7000万股新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新股总数的36%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公司将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