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7年10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07-027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转来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关于向阿克苏地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供气的函》(油计函字[2007]100号),中石油将自2009年起向阿克苏地区的二甲醚项目和聚丙稀项目供气,最终年供气不超过10亿方(其中8亿方供给本公司)。具体分年供气量、供气时间等事宜,由项目业主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协商,并签署供用气合同。
公司将依据此函于近期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8亿方供气量及具体供气时间合同。根据国家发改委天然气利用的有关政策规定,公司8亿方天然气不能用于LNG项目,公司对该8亿方天然气的具体开发、利用方案待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