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2007年10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看点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我国的经济转型和国企改革做出了贡献,为亿万城乡居民提供了社会保护。但是,目前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之中,与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即用“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来衡量,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对此,我们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十大关系。
●虽然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跃上一个台阶,但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这是当时发达国家所没有的一个重要障碍。此外,中国还面临了统账结合这个复杂的制度结构。在扩大覆盖面的进程中,也必然受到种种约束和限制,会遇到难以想像的困难与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应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谨慎行事,既要实现应保尽保,又要牢记某些国家在诸多条件约束下实行福利赶超的沉痛教训,防止使之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包袱,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充分准备和多种预案,不可掉以轻心和盲目乐观。
●目前,我们要考虑社保体系建设中的三个支柱协调性问题。由于三个支柱比例失调,第一支柱压力较大,缴费比例太高,第二支柱缴费空间所剩无几,统一税优政策始终没有出台,年金市场供给能力十分有限,第三支柱商业保险深度和密度都有很大发展余地。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在较长时期内我们不可能建立起一个高水平的普救性社保体系,只能选择一个补救性模式。但是,发挥社保体系的补救性不等于弱化国家作用的主导性和中央政府的权威性,现代社保体系只有通过国家的强力介入和全国范围的立法才能树立起社保体系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目前的现状恰恰相反。国家本应立法的没有做起来,政策缺损和制度缺位导致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博弈和推委现象十分严重,交易费用巨大,效率十分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