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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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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版: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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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人寿酝酿股权激励 优质保户有望分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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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人寿酝酿股权激励 优质保户有望分羹
    2007年10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保险代理人也有望在股权激励中获益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黄蕾

      

      股权激励计划正成为继“上市”后,保险公司口中出现的又一高频率口号。知情人士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内新兴保险公司“领头羊”生命人寿正在内部悄然酝酿股权激励计划,计划在股权进入、退出两大关键环节上有别行业内其他公司。

      据透露,经过前期对平安、国寿、泰康等同业的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反复研究后,生命人寿目前拟定了多个版本的股权激励方案草案,初步计划采取员工持股与期权激励相结合的方式。

      “股票期权激励、虚拟股票、股权增值权等期权激励方式,都在生命人寿股权激励计划的考虑中。”上述人士透露说,目前,生命人寿管理层心中大致有了一个股权激励的思路,具体还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目前拟定的激励框架来看,生命人寿整个股权激励计划将分几步走:第一步,股权激励的授予对象仅限公司管理层;随着股权激励计划的深入,第二步或将授予对象范围扩至基层员工;第三步,公司优质暨VIP保户也有望加入授予对象行列。

      在这几步走的过程中,不属内勤编制的代理人是否有分羹的机会?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不是没有可能,具体还要看方案最后是怎么敲定的。”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推行股权激励方案的保险公司中,仍有不少将代理人拦在股权激励门外,当然也有向全体员工推行的,但仍视其业绩表现而定。上述人士表示,“业绩股票激励模式也在生命人寿的考虑范围之内。”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股权激励授予范围从公司内部员工扩至外围保户,从一定程度上来可理解为一种“特殊分红”方式。此举意在将保险公司利益与保户利益进行捆绑,在国内保险业尚无推行先例。这种“特殊分红”方式有别于相互制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前者可通过上市实现增值,而后者则不上市。

      上述人士进一步透露称,生命人寿股权激励几个步骤基本将赶在上市前完成。生命人寿总经理李钢早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寿险公司通常需要5-7年才可实现盈亏相抵,生命人寿力争赶在2009年实现盈利,2012年实现上市。不过,经记者了解,根据目前业绩表现来看,成立四年的生命人寿有望于今年提前实现盈利,其上市进程的规划也将随之提前至2010年。

      据生命人寿内部人士透露,除在授予对象上有别同业外 ,生命人寿的股权激励方案在退出机制上也将有一个创新,至于具体细节,该人士表示目前不便透露。

      激励机制背后,员工或许更关注的是公司将如何制定合理的退出机制问题。员工参股是否有一定锁定期?员工一旦离开公司所持股权、分红如何变化?这些都是需要生命人寿管理层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前需要斟酌再三的,如何平衡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