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积极推动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和发展。相关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初,机构投资者持有A股市值比重达到44%,比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比2004年提高24个百分点。对比一系列数据可以看出,目前以基金、券商、QDII、QFII、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为主要力量的机构投资者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主导力量。
基金已成长为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力量。统计显示,截至9月末,我国基金行业持有沪深流通市值已超过27%。2004年6月,《证券投资基金法》开始实施,证券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以正式确立。此后三年中,我国基金产品层次逐步丰富,融资能力不断增强。2006年,证监会适时推出基金封转开战略方案,同时加强监管,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文件,指导行业规避风险。当年我国基金管理资产达到7500亿元,扩张规模几乎达到过去8年的总和。
经过近5年的发展,基金业多元化竞争格局也初步形成。目前,除对冲基金外,ETF、LOF、货币基金、指数基金等世界主要基金品种均已在我国市场出现。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近年来我国基金行业在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积极引导市场投资行为,减少投机炒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基金行业的发展壮大对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此外,自2002年我国试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至2006年底,共有52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QFII累计获得超过80亿美元的投资额度。经过近几年的发展,QFII成为沪深股市又一重要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风格相对稳健,其全球配置理念和长期投资行为,促进了我国股市估值体系的完善,推动了股市的稳定发展。中国证监会认为,QFII进入我国以来,在稳定市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继QFII之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又于今年7月启动,国内投资者境外理财的通道正式打开。6月颁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构建了基金公司、券商QDII业务完整的规则体系。目前,在“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的思路下,QDII制度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两个月内,已有8家基金公司和2家券商的QDII资格获批。
在基金、QFII、QDII等机构投资者不断发展的同时,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企业年金等直接投资资本市场的政策也陆续出台和完善,有效推动了机构投资者的多元化发展和壮大。而随着直接投资资本市场的尺度不断放宽,其收益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截至6月底,保险资金实现资金运用收益同比增长2.6倍,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占比上升,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占比下降。7月,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5%提高到10%。2006年,全国五项社保基金收支总规模比2002年翻了一番,社保基金收入年均增长保持在20%左右。
“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实践都表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要有一支实力强、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尚福林曾作上述表示。事实也证明,机构投资者拥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投资风格相对稳健,规避风险能力较强,其发展壮大有效地改善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对市场稳定、长足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机构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同时促成了我国资本市场投资理念的重要转变,投资参与人的投资行为日趋稳健、理性。在市场的教训与失败中,我国机构投资者也日益成熟起来。
“证券业始终把发展机构投资者作为战略性任务加以实施,即使在市场最艰难的时期也从未动摇和犹豫。”,“各类机构投资者已成为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曾撰文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