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修改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实施网络投票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删除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第三十六条“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前,下列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3、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公司的债务;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发布审议上述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公告股东大会决议时,应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原第三十七条相应调整为第三十六条,以下条款依次类推。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
公司客户因购买本公司汽车产品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公司为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07年10月27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2007年10月10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06-021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7年10月27日上午9:00点
(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2007年10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于2007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7年10月26日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春印、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