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0月9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继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607,7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2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实行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江继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 关于选举杨贻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 关于选举高敏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 关于选举鲍祖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 关于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 关于选举方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 关于选举胡锦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 关于选举周亚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 关于选举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六名当选董事和三名当选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实行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陈大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 关于选举江文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74,607,79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二名当选监事与职工代表选举的三名监事江天宝、许善军、胡佛顺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7-04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9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07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杨贻谋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高敏坚先生代为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江继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江继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鲍祖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江继忠先生提名,聘任鲍祖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方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鲍祖本先生提名,聘任叶大青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方秀华女士、方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方秀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第三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鲍祖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方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叶大青先生、方秀华女士、方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方秀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唐永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聘任江天宝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江继忠、鲍祖本、杨贻谋、高敏坚、黄攸立五位董事组成,江继忠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攸立、胡锦光、周亚娜、江继忠、鲍祖本、杨贻谋六位董事组成,黄攸立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亚娜、胡锦光、孙 毅三位董事组成,周亚娜任主任委员。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鲍祖本:中国国籍,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先后荣获“安徽省第三届青年科技创新奖”、“安徽省劳动模范”等称号。曾任黄山永新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化工总厂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永新董事长,河北永新执行董事,永佳集团副董事长,黄山精工副董事长,南京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山华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叶大青:中国国籍,男,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师,曾荣获“安徽省营销先进个人”。曾任黄山永新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助理、副经理、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永新董事,永佳集团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方秀华:中国国籍,女,1957年9月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荣获“安徽省工会财务先进个人”、“安徽省先进女职工标兵称号”。曾任黄山永新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永佳集团监事。除此之外,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方 洲:中国国籍,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黄山永新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制造部经理、生产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河北永新监事。除此之外,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7-05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9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江文斌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江文斌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7-05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0月8日,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会议由江继忠同志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江天宝同志、许善军同志、胡佛顺同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附:
江天宝:中国国籍,男,1962年5月出生,研究生。曾任安徽省歙县黄山区供销社会计,黄山市徽州区监察局科员,公司销售部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销售部经理兼审计部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许善军:中国国籍,男,195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省歙县轻机厂技术员,歙县树脂厂车间主任,华佳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公司研发部副经理、技术中心主任、制造一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除此之外,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胡佛顺:中国国籍,男,1955年6月生,研究生,助理经济师。曾任公司经营部经理,公司党支部书记、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除此之外,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