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54,3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3%,出席会议的股东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汝森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王朝钦先生因为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补选裴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裴雷先生简历见2007年9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54,318,7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张百锋先生因为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补选李建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李建模先生简历见2007年9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54,318,7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殷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新华光 编号:临2007-30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0月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有5名监事表决,实际表决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张百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李建模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李建模先生简历见2007年9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