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07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信息部的议案。
信息部主要职能为公司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及管理;网站、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围绕公司发展收集并分析内、外部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建设公司相关信息对外发布平台、经营工作信息化平台、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产品推广信息平台等。
二、审议通过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因中央药业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又临近了到期转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中央药业仍继续在商业银行劳联支行(以下简称商行)贷款800万元中的408万元提供贷款授信担保,公司将与商行签署担保合同,担保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一年。中央药业的另一股东方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49%的持股比例为392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中央药业拟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贷款2000万元中的1020万元提供贷款授信担保,公司将与中行签署担保合同,担保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一年。中央药业的另一股东方医药集团将按照49%的持股比例为98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综合上述两项,公司本次将为中央药业提供贷款担保合计为1428万元,本次担保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978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制订的《控股公司管理办法》。
办法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