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的推出对于个人尤其机构而言,可以说是又多了一个债券投资的品种选择。但对银行机构来说,却直接影响到其利润收益。
一般而言,公司债发展将会一定程度缩小银行的企业放贷量,从而减少其利息收益。目前在我国企业的融资中银行贷款占比高达90%以上,而据悉日本、德国、美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已分别达到50%、57%、70%。尽管我国公司债规模不可能在短期内快速增长,但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必然将会形成一种替代效应。作为企业最重要的直接融资方式之一,公司债发展无疑会影响其间接融资所占比例。
从国际经验看,公司债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企业信贷市场的萎缩是一种必然趋势。如果企业转向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必然会给银行带来贷款业务的下降。
除了利差收益的减少外,银行还少了一项收益,银监会近期明令“禁止为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提供担保,也不宜出具其他融资性担保(即同时不鼓励对公司债提供担保)”,覆盖对象不仅仅是国有商业银行,还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这使银行失去了通过为公司债及企业债提供担保可获取的费用收益。
目前银行为企业债担保费率一般在3%。-6%。左右,高的可达1%。2006年企业债发行规模为1015亿元,2007年已核准发行1192亿元,另有995亿元正在审批中。由此推算,银行每年通过企业债担保可以获得不菲的收益,现在这一规定无疑让银行利润损失颇大。
尽管首期40亿元的长江电力依然由建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很明显,传统收益模式正在不断变化。
众多专家对此认为,这将对传统的银行业务提出较大挑战,公司债的逐渐成熟将迫使商业银行转换角色,不得不向中间业务方面转型,从赚“利差”的钱转向赚“管理”的钱,促进战略转型,同时在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升竞争力。银行惟有练好“内功”才能在发展的新形势下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