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0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编号:临2007-029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殿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33,031,4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3,031,49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王江涛、王春刚为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