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2007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0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至3点。
(二)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见附件1)。
(四)会议议题
1.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事项的议案》;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3)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2.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审议关于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限额5亿元人民币8年期项目资金贷款的议案;
4.为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限额5亿元人民币8年期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总额的60%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07年10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六)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07年10月17日~10月18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九)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12;联系电话:0431-85161001 ;传 真:0431-85161071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07-055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售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限售股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完成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9月22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4,737,914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89%)以协议方式分别转让给张子燕女士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陈光华先生2,505.9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郑永刚先生6,967.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0%),本次股权转让情况详见刊登于2007年9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临2007-050号公告)以及公布的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7年9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07年中期每10股送2股转增1股的分配方案,上述转让股份分别增至张子燕女士39,000,000股,陈光华先生32,577,108股,郑永刚先生90,582,180股。
2007年10月1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于2007年10月10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后,杉杉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持有本公司的流通股份为19,366,005股(截至2007年10月10日),占公司总股本的2.97%。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