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银行叫停
5年以内二手经适房贷款
2007年10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周吴 李文
昨日,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权证部得到的消息称,各合作银行如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现已停止对二手5年以内经济适用房发放贷款事宜。随后,光大银行房贷部人士证实了这一说法。
该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北京市的最新规定,经济适用房只有住满5年以上才能出售。目前,光大银行已经停止了向二手经适房的所有贷款业务。
相关人士还告诉记者,此前就有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要按原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房者的规定,因此相关业务量并不大,此次叫停这方面的贷款不会对银行产生多大影响。
对此,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副总经理宫萍分析认为,受“叫停贷款”加之此前经适房“新规”影响,经适房成交量将会下降。
有关经适房的“新规”最近的是上月29日北京市建委网站上公布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其中规定经济适用房5年以内的房屋不得上市出售,若出售需由政府来回购。
另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人士调查显示,目前市场上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建于2003年及或者更晚,因此许多经济适用房还不满五年,从经济适用房成交来看,5年以内成交占到8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