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1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
议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700,959,9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2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认购长城证券非公开募集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554,6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45%;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55%;弃权0股。根据有关规定,因涉及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投资加纳燃机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0,398,4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2%;反对56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承接能源集团5亿元企业债券债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063,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7%;反对0股;弃权2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根据有关规定,因涉及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承接能源集团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债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063,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7%;反对0股;弃权2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根据有关规定,因涉及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0,933,4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96%;反对0股;弃权2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晓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能源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