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7个省、3个直辖市的23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泉州、绍兴。
(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汉、西安、成都。发行期间,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50个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合肥。
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在以下21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合肥。
(2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金通在以下12个城市的3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杭州、北京、上海、温州、金华、义乌、湖州、临安、诸暨、温岭、嘉兴、海宁
(2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在以下13个城市的2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其他代销机构: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9、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
理财中心电话: (021)38794888,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119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金融中心1925室(100034)
电话010-58369199 转5018
传真010-5836913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705-2707室(518001)
电话:0755-82690060
传真:0755-8269010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www.51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07年10月15日起至2007年10月19日止。如遇突发事件,发售时间可适当调整。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募集期内的预定募集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小于或达到300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末日比例确认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采取末日比例确认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将导致有效认购金额低于申请认购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申请认购金额对应费率的情况,敬请投资人注意。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有效认购金额折算的基金份额加上申请认购总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利息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计算保留至小数点以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资产。利息折算份额不收认购手续费,也不受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额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举例如下:
某投资者投资120万元有效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80.000000%比例予以确认,则投资者该笔申请的有效确认金额为96万元,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5%,同时假设该笔120万元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162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1,200,000.00×80.000000%=960,000.00元
认购费用 = 960,000.00/(1+1.5%)×1.5% = 14,187.19元
净认购金额 = 960,000.00-14,187.19 =945,812.81元
认购份额 = (945,812.81+162)/1.00 = 945,974.81份
未确认金额=1,200,000.00-960,000.00=240,000.00元
即此时投资人投资1,20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45,974.81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未确认金额240,000.00元将于本基金募集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最低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的贵宾理财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3、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募集期内的预定募集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小于或达到300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的末日认购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300亿元人民币-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认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
5、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认购,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行日的9:00至17:00(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帐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2) 填妥的《代理_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16”。
(三)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基金账户开户业务,请个人投资者提前办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上投摩根电子交易系统(www.51fund.com)办理网上开户和交易。具体交易流程见网站说明。
首次欲认购50万以上的贵宾客户可以到上投摩根贵宾理财中心办理开户和交易。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提供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证明,可以用来转账的存折或借记卡等银行卡;
◇印鉴卡三张;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一般需本人亲自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正本、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的委托人印鉴卡。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印鉴卡二张、可以用来转账的存折或借记卡等银行卡复印件、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人印鉴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正本、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委托代办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3)认购资金的划拨
资金方式为款项自划的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0892385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9:30-17:00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
(5)预留印鉴卡三张;
(6)填妥的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的申请表。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二张;填妥的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的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0892385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行日9:00至17:00(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帐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自助卡;
②《代理_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帐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16”。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总经理:王鸿嫔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蒋松云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86,509,130,026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国内会计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承兑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保险业代理业务,代理外国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认购申购业务,咨询调查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行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汇有价证券。自营代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内的其他业务。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021)38794999转1517
传真:(021)68881190
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金融中心1925室(100034)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705-2707室(518001)
电话:0755-82690060
传真:0755-82690104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2090060
传真:(0755)82090817
联系人:刘薇
网址:www.cm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10)68098000
传真:(010)68561260,68561290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刘静
网址:www.cebbank.com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联系人:倪苏云、汤嘉惠
联系电话:021-63296188-82438、82410
客户服务热线:95528,021-63298615
网址:www.spdb.com.cn
(8)深圳发展银行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 518001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转213
传真:(021) 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962505、021-54033888
传真:021- 540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87006/65076608-557
传真:(021)65213164/65081069
联系人:刘永、方凌云
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26951111(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17)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电话:0755-82492190
客服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范雪玲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8)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 0755-82133302
联系人: 林建闽
客户服务电话: 800-810-8868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
(19)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人:张雪瑾
联系电话:(025)84457777-882
网址:www.htsc.com.cn
(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转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杨薇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021-68634818-8631
(2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 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龚晓军
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2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负责人:秦悦民
联系电话:021-6881 8100
传真:021-6881 6880
经办律师:秦悦民、傅轶
(六)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SILAS SIU SHUN YANG)
联系电话: +86 21 6123 8888
传真电话:+86 21 61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陈宇
联系人:郁豪伟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