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除本公告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10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07年9月5日、9月17日、9月25日、9月2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及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控股股东重大重组事项持续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报告书》。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公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华伦集团为全国民营百强企业,并控股四川金顶上市公司。公司拥有5家规模较大的子公司,涉及领域包括通信、水泥、地产、汽贸等,有能力支付收购款项。有关股权转让事项正在履行之中,后续进展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告。
秦岭水泥符合定向增发条件,鉴于目前秦岭水泥定向增发的项目尚未确定,同时战略合作伙伴也尚在初步接触之中,待增发项目以及战略合作伙伴明确后,华伦集团将启动秦岭水泥定向增发。
为了实现公司扭亏为盈,改善主营业务的经营绩效,拟将部分重组款项合理注入上市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剥离和处置、部分债务重组,改善资产质量和公司现金流,消除退市风险。耀县水泥厂与重组方正在就有关方案进行商谈,待事项明确后将及时予以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