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1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表决方式:书面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宋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十四人、代表股份744,540,6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6.06%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十人、代表股份29,140,639 股、占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2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大会以46,140,6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关于签署《三九集团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2、大会以744,540,639股同意,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3、大会以744,540,63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07年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案情况、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