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
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将这两份文件提请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杜世成问题的审查报告》
⊙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7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0人,候补中央委员15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将这两份文件提请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胡锦涛就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吴邦国就《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朝着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为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创造了良好条件。(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