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赤波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436,877,6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9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402,816,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2.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4,060,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80%。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免去范明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决定免去范明先生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2人减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436,877,675股。同意436,877,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免去吴波女士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决定付正刚先生出任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
免去吴波女士监事会监事职务,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436,877,675股。同意436,877,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付正刚先生出任公司监事,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436,877,675股。同意436,877,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叶立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ST长钢 股票代码:000569 编号:2007-047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3号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07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4名,另有7名董事授权委托(王政董事、陈志坚独立董事委托任德祚董事,王卫民董事、魏毅军董事委托李生国董事,寇铁兵董事委托李赤波董事,张强独立董事、李光金独立董事委托杜肯堂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李赤波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吴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