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合格
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的公告
2007年10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7-07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合格
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并开展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议案》(详见2007年8月15日的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相关业务申请文件。
2007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批复》(证监机构部[2007]253号),同意公司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在取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后,近期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而启动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