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司于2007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一案而被冻结的本公司股份2808万股,于2007年10月10日解除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07-77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07-78
厦门雄震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止2007年10月12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累积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经营核实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核实,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的事项。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